项目压身如何应对老板的Push
想要成为公司的MVP(最有价值员工)?当老板布置棘手的任务时,你就不要说“没做过这个,我做不了这个”或“我现在没时间做这个”,而要主动请缨,抓住这个你发挥潜能、超越自我、争取升职的机会。
挑战性工作更能成就MVP
工作后一两年的职场人士最喜欢向朋友抱怨的一句话就是:“我被老板push得不行了,这个项目太难了,我实在胜任不了。”
职场人士不乐意接受棘手的项目,原因很多,比如,日常工作已经够多了,新的有挑战的工作不会带来更多的薪水,反倒会干扰日常工作;接受了比较难的工作,老板会布置更多更难的工作,甚至以后就将这个棘手任务作为以后工作的标准;再比如,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企业文化中,万一完成不了挑战性的工作,会给老板带来不好的印象,影响自己的升职。
不过,从现实中看,接受挑战是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
首先,老板对于员工的能力会有一个评估,不会将远远超过员工能力的项目交给他,而且老板可能也已充分想好了员工做砸了这件事的退路。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员工超越日常平庸工作的机会,是发掘自己潜能的重要机会,经过了这个困难的阶段,以后的工作可能会开辟了全新的领域,或是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
迎接这样的挑战,为自己老板升职创造了条件,也为自己升职创造了条件。
完美地完成日常工作,也不如创造性地解决一个难题,更能引起大老板的注意力。
拒绝的严重后果是被“雪藏”
压力是一个自上而下的传导过程,如果你感到了老板的push,那么必然是老板也受到了大老板的push。所以,勇于承担起棘手的任务是在为老板解忧,拒绝承担挑战性的项目其实是在给老板拆台。拒绝承担挑战性项目轻则给老板带来不快,重则可能被老板“雪藏”。
Mark在电视台主持娱乐节目,在他工作的第二年,总监告诉他:“元旦这期节目由你做统筹,负责导演以外的一切事务。”Mark做主持是兢兢业业的,但是他没怎么留心过身边的同事做事。统筹是一个大管家式的工作,级别不高但是关系重大,需要维护广告商的关系和挑选合格的供应商。Mark担心自己胜任不了统筹,就一再向总监反映:“我的经验还不够,我怕胜任不了元旦晚会的统筹工作。”
Mark没想到拒绝兼任统筹的效果那么严重,总监从新闻部借来了主持人当元旦那期的司仪。总监对Mark的年终评定是“工作能力一般,没有见过Mark做过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项目”,Mark明白,这种评语如果是在外企,足以被辞退。后来,每逢重大的项目,总监都会用其他人换下Mark。被“雪藏”的日子真郁闷,Mark的收入减少了很多,他一直到半年以后才重新找到一个崭露头角的机会,让总监重新评估他的实力,停止“坐冷板凳”的生涯。
面对“拔苗助长”,要有钝感力
现实中确实存在一部分“拔苗助长”的老板。这些老板通常不会表扬员工的出色表现,但是却会对员工的一般表现表示失望。正如小说《米娅,快跑》上,Mia对老板Leon的感触,“一个人的工作表现并不是跟其个人能力成正比的,而是跟老板的期望值成反比。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过于优秀的老板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你树立最佳榜样的同时,他也像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把你反衬得极为无能。”
面对这种缺乏精神激励、一味push的老板,员工要有成熟的心态。尤其要具有渡边淳一所谓的“钝感力”。现代人太敏感,需要获取迟钝的力量。这种力量能从容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伤痛,坚定地朝着自己的方向前进,不为外界或自己的怀疑所动摇。所以,调整心态的第一步就是“将老板没有批评当作是表扬”,“将老板的批评当作努力的方向”。
如何完成挑战性工作
完成挑战性的工作,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需要调动尽可能多的资源,需要百折不挠的勇气。
心理暗示“我一定行” 挑战性的工作往往是前任同事也失败过的任务,所以不用有太大的压力。畏难情绪是难免的,只有你坚信自己一定行才不会被失败的尝试所压垮。心理暗示是很强大的力量,反复向自己强调“我一定行”。
向老板寻求支持 如果你认为挑战性工作是“一个人的战斗”,你会更加沮丧。老板跟你是在一条船上,尽可能及时向他汇报工作进度寻求支持,可能会获取预想不到的资源和经验。
调动尽可能多的资源 前人的失败说明仅仅动用组织自身的资源是不足够的,你必须调动一切资源,包括前任离职者、亲友、同学、客户、甚至竞争对手的资源。
提前一天提交任务 若你发现自己的努力仍然难以满足老板的预期,就不要拖到最后才提交工作结果,一定要在时限之前向老板提交结果,给他留有余地,可以修改或是搬救兵。
不要抢了老板的风头
《王大哥的求职经》中的米可, 国内知名人力资源专家,曾在国内知名外企、国企、私企担任总经理助理、高级招聘经理、市场部区域经理,拥有丰富的培训、招聘和管理经验。
案例:
小西跟随吴总工作多年,在创业期间,两人共同经历了很多困难,经过多年的努力,老吴的公司终于走出了困境并开始盈利走进良性循环。
最近一件事让老吴对小西大为光火,把小西拿来狠狠地开了一刀让这段多年的宾主关系面临决绝。某杂志社的记者到公司采访吴总的商业成功经验,也需要找人对吴总做一些侧面的了解,公司安排了小西接受采访。兴奋不已的小西不加思索地把过去他和吴总创业过程中的很多不应该泄露的东西都告诉了记者,并且刻意夸大自己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功劳。文章刊登后,看到杂志的老吴胸中揣了一股无名火却无法与人发泄,长时间以来对小西不知分寸、不分尊卑的不满终于忍无可忍,于是暗中找了个借口把“大嘴巴”小西的职位和待遇都降了,小西认为老吴忘恩负义,两人关系从此一落千丈,没多久,小西便气愤地离开了老吴的公司。
米可支招:
去参加婚宴,穿得不能比新郎新娘更隆重,因为当天的主角不是自己。同样的,职场上任何场合都有等级之分,所以千万要记住谁才是主角,你的衣着不能比上司昂贵和漂亮,尤其是当你和你的上司都是女性时。“匹夫无罪,怀璧有罪”这是个古老的典故,说的是身上穿戴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华丽衣饰会给自己惹祸上身,在不合适的场合说不恰当的话,也是职场生存规则的大忌。
如果有一天下班后你的上司没人陪他吃饭,请你出去和他吃了顿饭,你就认定你的上司把你当心腹,不分场合地以上司心腹自居,不分高下、大小地与上司开玩笑,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在任何时候,上司便是上司,下属便是下属,这个角色的区别要分得清楚,即使你和你的老板曾经共同经历过磨难,如果分寸处理不当,也一样会有被“砍头”的风险。国君须有国君的威仪方能治理国家,领导也必须有领导的风范才能管理好下属。任何时候,知道自己是谁,在什么位置上,才不至于乱栽跟头。
职场不能你不仁 我不义
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我跳槽带走公司资料,是“正当防卫”吗?
政策顾问
舒先生在单位加班不断,每周有2~3天要加班到三更半夜,而且公司不发加班工资。单位还振振有词说是合同上写明的。他找出合同来看,果然有一句:“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加班,必须参加,否则作违纪处理。加班费包含在工资里”。
一年后,单位原先加薪的口头承诺又赖掉了,他觉得上当了。在找到机会后,舒先生闷声不响跳槽到另一家公司,还带走了有关的业务资料,包括电脑光盘。正当他觉得心里出了一口气的时候,原单位将他告到劳动仲裁机构,说他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舒先生则认为是你先不仁,我才不义的,我是“正当防卫”,有什么错?
用人单位不仁,违反合同在前,劳动者是不是也能针锋相对,撕毁合同于后呢?对此,《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违反合同,不管先后,不能抵消、也不能混淆双方的责任,应该说是“桥归桥,路归路”,双方对各自违反合同的行为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对劳动关系要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有不少劳动者本来是很有理的,吃了点亏,就意气用事,用不义的手段让老板“出血”,结果呢,往往是应当得到的补偿不多,而赔偿的却反而多。
舒先生如果以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加班的规定(不支付加班费用)为由,完全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解除劳动合同,不但不必赔偿,而且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果他依法行事,既不会亏,也不会有麻烦。但他来个以错对错,问题就复杂了。
按照有责自负、分别承担的原则,单位反而从无理变有理了。
首先单位可以提出要他承担没有提前通知的责任,第二,单位还提出要他承担违规带走业务资料、影响重要业务、造成企业损失的赔偿责任。
这个争议的结果,舒先生可能会补到加班工资,但也可能要赔偿单位损失等,很可能会得不偿失。所以,劳动者要维权千万不可意气用事,而是要依法用事,才能有理有利。
